会议现场
8月17日,红河州纪委、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传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冯志礼到红河州调研时讲话精神,并结合红河州实际,提出贯彻措施,确保下半年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8月15日至16日冯志礼到红河州调研,期间,冯志礼就“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与州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深入交流,深入州纪委、监委机关看望纪检监察干部,体现了对全州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和厚爱。调研组一行深入细致、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了敬业的榜样,带来了鼓舞,激发了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的内生动力和工作热情。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务必把动力和热情转换成贯彻落实好冯志礼书记调研时讲话精神的饱满热情,切实抓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要求,要有机结合,深入学习。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冯志礼书记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与学习全省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学习。要把讲话精神列入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认真学、深入学、反复学。
会议强调,要身体力行,见诸行动。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要按照冯志礼书记调研时的讲话要求,由州纪委副书记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明确责任时限,逐条对照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不能有特权思想和优越感,要坚持刀刃向内、重塑形象、重整队伍。要塑造好自信阳光、谦和礼让,理直气壮、不卑不亢,内外兼修,充满正能量的纪检监察干部气质形象。要认真开展好专题教育活动,立行立改,用实际行动体现贯彻落实的坚决态度。(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