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着力推进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17 07:48:46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确保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绥江县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四项”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为县委组织部,建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家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落实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为有序推进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为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为专项整治的主责部门,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建立检查核实机制。明确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公务员个人填报的数据进行比对,并督促清理整改;同时,由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逐人进行核实,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严明相关纪律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遮掩隐瞒、拒不纠正的,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把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核实3个阶段推进,并在8月25日前完成前2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