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庆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第五轮巡察工作进行重点安排和部署,强化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力度,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从严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州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的要求,鹤庆县纪委、监委精心组织领导,按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快进键”。年初以来,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1条,成功破获涉恶团伙案件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取保候审3人,扣押涉案车辆5辆和涉案资金68万元。
加强线索排查研判,确定精准打击“靶向”。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巡察、专项监督检查、网络举报平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等力量,综合运用来电、来信、来访和网络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走访力度,主动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回音。在全县范围内对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行霸市、围堵斗殴、强占豪夺经济利益等黑恶势力进行初排、细排、精排。年初以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先后深入全县9个乡镇的村组、社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行业单位以及砂石料、建材等专业市场,走访相关群众和经营业主4000余人次,累计获取盗窃、赌博等违法犯罪线索120余条,通过梳理排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分析透、成因准,为精准打击提供“靶向”。
启动联合作战模式,构建立体打击“网络”。建立由政法委牵头,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组织、人事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关于扫黑除恶的指示精神,解决认识分歧,提高思想政治站位,达成工作共识,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对策和防范措施,加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密切配合,及时移送发现的涉嫌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并在工作中加大联合侦查办案力度,确保黑恶势力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办理,扭转了因缺乏沟通协调导致各种力量条款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构建了一张扫黑除恶的天罗地网。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持续高压震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管辖范围内涉黑涉恶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从重追究主体责任,涉嫌违法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包庇黑恶势力的坚决查处。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打造监督执纪“铁军”。鹤庆县纪委、监委从干部融合与学习教育入手,坚持把思想理论武装摆在首位,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遮丑;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不到位的,首先问责、坚决问责,严防“灯下黑”。真正打造一支干净、忠诚、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