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好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找准监督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旅游整治、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等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市委巡察,强化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提升监督实效。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失职失责等问题,着力发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充分履职、不正确履职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截至目前,通过开展5轮督查,督促整改问题178个,约谈120余人。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4件,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8件80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问责56人。
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检查,督办整改问题28个,约谈17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监督检查,针对重点领域,抓住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追责、严厉问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职,扎实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约谈提醒120名责任人,办结省纪委转办件39件,问责34人,提醒谈话56人;通报曝光6个损害生态环境典型问题。
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派出110个监督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个,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1人,问责处理1人。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问责8个党组织、176人。
修订市委巡察五年规划,创新巡察监督,运用“巡察+脱贫攻坚”方式对2个贫困乡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5个;市委第六轮巡察采取提级交叉巡察的办法,从每个县区抽调一个巡察组交叉对5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运用“巡察+旅游”方式对8个涉旅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8个。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00余名市直、县区、乡镇“一把手”进行廉政提醒谈话,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8件、6个党组织、22名领导干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0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置393人次,占96.8%,起到了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止党员干部犯大错的效果。各派驻机构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所有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处置问题线索6件,组织处理3人,立案查处4件4人。(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