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昭通对全市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强化领导,形成整治合力。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建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的市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对违规违纪违法以及失职失责的情况严肃追究责任;各级财政、人社、审计、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为本级各部门提供在职在编公务员相关数据信息并配合做好比对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加强学习,明确政策界限。各县区各部门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界限,严格纪律责任,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阶段推进,确保全面覆盖。整治活动将覆盖全市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并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核实三个阶段,对全市公务员违反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等情况进行检查,逐人核实。
严肃纪律,形成长效机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对违规违纪违法以及失职失责的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遮掩隐瞒、拒不纠正的,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继续在加强公务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同时把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