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严明纪律尽责担当 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2018-08-13 11:30:39   来源:玉溪市纪委

8月13日1时44分,通海县发生5.0级地震后,通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发出《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严明纪律尽责担当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省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各项指示和要求,明确抗震救灾中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纪律。

地震发生后,通海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协助县委县政府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好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行动迅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受灾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能最快反映、最快解决,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通海县纪委、监委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政治上绝对忠诚、工作上尽责担当、廉洁上严格自律”的要求,服从安排,积极行动,全力参与应对震后应急处置和抗震救灾工作。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灾区查看灾情,了解灾民安置和生活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在抗震救灾中参与排查地震损毁情况、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监督救灾物资管理及发放情况、督查抗震救灾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等。在做好抢险救灾的同时,要情系灾区,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以自身严明的纪律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通海县纪委、监委要求,要结合各职能部门职责,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监督检查,深入乡镇、村、组和各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抗震救灾工作情况。一查救灾纪律、看干部是否到位履职;二查救灾作风、看干部是否深入扎实;三查救灾责任、看干部是否敢于担当;四查救灾效能、看工作是否高效有序;五查廉洁自律、看是否遵守有关规定;六查服务意识、看灾区群众是否满意,确保抗震救灾工作依纪依规有序顺利进行。要严守工作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发现谣言要第一时间纠正、第一时间上报。要建立即时报送情况制度,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用铁的纪律保障抗震救灾工作。(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