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弥勒市纪委、监委重拳出击,严督实查,聚焦执纪审查、追责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六项工作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的职能职责,理清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监委内部各部(室)之间的工作衔接,确保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优先处置。
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同时,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印发粘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律执行到位,市纪委、监委实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双督办”机制,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或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移送的坚决问责追责,绝不姑息。(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