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健全内控机制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8-08-12 08:11:52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出台《玉溪市纪检监察干部及相关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试行)》和《玉溪市纪委监委借调人员、看护人员政治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构筑起严防“灯下黑”制度防线。

“两项制度”围绕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的潜在风险点,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的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向监督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必须填写相应的政治审查表报审,审查完毕后交相关部门备案。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存在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等情形的,视为政审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与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和留置看护工作。

“两项制度”直指监督执纪监察重要环节风险点,突出“人”这个关键因素,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工作程序,立起规矩、划出红线,对规范内部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有效防范“灯下黑”提供了制度保障。(封清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