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1至7月立案31件37人 采取留置措施3件6人

发布时间:2018-08-11 08:11:57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在坚持、巩固、深化中创新发展。1至7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31件37人,采取留置措施3件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牢牢把握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首要职责这一定位,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将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体现在监督执纪的各个环节,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甚至违法犯罪;“零容忍”对待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至7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87人次。

强化审查调查力度。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夯实专业底子、补齐能力短板;注重向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一线倾斜力量,将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至6个,将20名转隶干部与原纪委干部“穿插”安排,新老搭配,混编重组,充实一线执纪审查力量;严格实行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明确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清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案件查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汇报案件查处进展,特殊重要事项随时报告,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筑牢执纪审查安全底线,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突出巡察监督作用。坚持牢牢把握“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形成震慑”的巡察工作主线,政治巡察突出“深”,巡察过程突出“严”,整改落实突出“实”,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目前,共开展了六轮巡察,对全区19个区级部门党组织和12个街道党工委开展全方位政治巡察。其中前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37个,移交问题线索137条,反馈意见196条,谈话函询126件,立案审查11人,给予党纪处分11人。(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