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8-08-10 07:43:0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近日,龙陵县下发通知,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强化领导显决心。龙陵县成立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县委组织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开展;县纪委、监委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以及失职失责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县财政、人社、审计、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在职在编公职人员相关数据信息,并做好配合比对。

阶段推进全覆盖。整治活动对象为全县在职在编的公职人员(含参照公职人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并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将组织开展公职人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政策规定的学习,安排部署整治工作;自纠自查阶段,由各单位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初步清理;全面核查阶段,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查询,并与初步清理情况进行核对;重点检查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进行重点检查,对依然存在相关问题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常抓不懈除病根。近年来,龙陵县已开展了多次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取酬情况清理整治活动。各级党委(党组)在整治工作中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到了应报尽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龙陵县将继续在加强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监管上下功夫,增强其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坚持“零容忍”态度,一律严肃处理。(寸子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