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纪委、监委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作为审查调查“生命线”,健全制度,传导压力,开展培训演练,防范隐患,守住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提高站位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层层抓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创新执纪执法的方式方法,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的理念,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的要求体现在审查调查全过程和各环节。纪委、监委领导和案管室全覆盖、不留死角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检查“走读式”谈话安全、留置点和谈话点安全、信息保密安全、车辆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度、技术防范措施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压实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参与审查调查工作人员。明确分管、联系的委领导对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审查调查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审查调查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及责任追究情形,增强审查调查人员、陪护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开展保密、急救、应急、消防、设备使用等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出台《玉溪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办公区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规定(试行)》《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三项制度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工作的通知》等,时刻绷紧谈话安全之弦,做到24小时监控,进一步加强谈话场所、办公场所和人员安全。印制《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安全陪护手册》,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陪护巡查监管,健全备勤登记、陪护、监控、医疗、应急处置等台账。
改进方式方法,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监管。对审查调查安全实施飞行检查制度,消除风险隐患,提高工作员的责作意识。狠抓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落实“四项制度”和审查调查安全专题培训;认真落实审查安全“十条红线”要求,加强谈话室的管理和日常监督,严格执行谈话室使用审批制度。认真执行谈话安全风险评估、谈话对象交接等制度。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审查调查安全情况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调查工作开展日常监督、驻点督查、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严格依法实施,审慎稳妥使用调查措施。严格执行调查措施适用标准和审批流程,对县区拟采取谈话、留置等调查措施严格按程序进行备案审批。实行回避制度,严格食品、物品检查准入制度,强化陪护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改造。实行审查调查与陪护分离的工作机制,依照监察法规定,加强与公安衔接协调,不断提高陪护队伍专业化水平。(施卫碧 马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