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德宏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留置“第一案”——州民政局军供站出纳祁波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芒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旁听席上,由德宏州监委委员带队的“学员团”全程旁听学习。
据悉,今年3月27日,州纪委、监委首例留置案办结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查,德宏州民政局军供站出纳祁波,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个人挪用公款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公款人民币52.9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查办祁波案过程中,我们全要素使用了12项调查措施,该案成为德宏州调查职务犯罪案件的实践样本。今天,组织州纪委、监委和芒市纪委、监委的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案件的庭审,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果是否达到庭审标准,进一步明确监察案件的办理程序,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好地指导我们做好纪法衔接,提高办案质量。”州监委委员说道。
“庭审上,公诉人出示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特别是由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收集的‘账户银行流水明细’等书证在证据链中起到关键作用。”谈及第一次全程观摩庭审的收获,芒市纪委、监委干部如是说。
“第一次旁听庭审,触动实在太大了,在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时,被告人对自己工作职责和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提醒告诫我们要加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防止‘好同志’演变为‘阶下囚’。”德宏州纪委、监委干部深有感悟地说。
据了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移交的职务犯罪、职务违法案件,都设立案件联络员,专门做好案件衔接和跟踪反馈工作,并由一名监委委员带队组织案件相关人员旁听庭审。截止目前,德宏州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了3起监委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审理。
“我们要把探索建立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机制固化下来,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程序意识,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推动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州监委委员如是说。(李艳 何维怡 陆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