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昭通市出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开信,公布举报方式,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办法》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明确将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等12个方面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重点举报内容,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根据《办法》,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相关线索并经公安机关核查,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恶势力团伙、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将根据线索的作用大小给予5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
昭通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委巡察办等部门的联系合作,拓展线索来源,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