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5次,对全市74家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文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日常监督常态化是文山市强化作风建设的有力举措之一。
在常态化监督检查中,文山市纪委、监委逢节必查,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隐身变异的新“四风”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单位各类财务凭证和商场超市有关票据、公车行车轨迹等,暗访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休闲农庄等及党员干部“三在”情况,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一律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5次,发现问题7个,约谈和提醒谈话5人,诫勉谈话4人,问责2人。
“秉烈乡舍舍村委会主任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纪律,乔迁新居操办酒席和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市纪委、监委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制度规定执行不力和不坚持依法行政、不严格依法办事,或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工作的问题,快查快办,坚决问责,充分发挥问责的“利器”作用。截至目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纪律涣散的37人进行约谈或提醒谈话,问责21人干部职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持续释放驰不息改进作风的强烈信号。
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出通知重申纪律规定。向全市6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400余条。按季对17个乡镇(街道)、市属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组织全市35家单位1135人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做到警钟常长鸣。
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制定《文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组织落实好《文山州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等规定,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并组织完善村规民约等自治条规、文明规范。节假日期间在新闻媒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延伸监督的空间和范围。(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