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制定方案 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发布时间:2018-08-08 07:47:59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近日,怒江州制定州直机关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方案从坚持党要管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紧从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围绕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4个方面确定了30项主要任务,同时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

方案强调,列在首位的为主责单位,其他为责任单位,主责单位可结合实际充实责任单位,相关部门要把任务分工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再落实,把任务分解到具体职能科室,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主责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明确各自责任,坚决避免责任落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将完成情况一并上报州委。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因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