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推行主体责任派单制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发布时间:2018-08-08 07:48:32   来源: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给领导干部定期布置、检查、批改“作业”,有效助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

明确派单对象,按季度布置“作业”。明确派单对象为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州政协党组书记、州政府副州长。实行按季度派单,由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开列主体责任清单,报经州委主要领导同意,每季度初提交州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派出本季度责任清单,下一季度初州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上季度清单落实情况,并派出本季度清单。州委主要领导对每季度派单签字背书,每季度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派单工作,对派给自己的清单内容认真抓好落实,把落实主体责任体现在派单制的每个环节中。同时,州委常委会每年度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4次以上。派单制实施以来,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7次,向19名州级领导派出主体责任清单730份。各县(市)和州直部门党委(党组)分别制定具体的派单办法,派单对象覆盖到全州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丰富派单内容,促进精准履责。派单围绕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党内法规,既有根据中央、省、州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规定设定的“规定动作”,又有根据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结合贯彻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六个严禁”和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设定的“自选动作”。同时,按照中央新部署新要求,根据每季度临时性、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对派单内容进行适时补充完善。

强化跟踪问效,搭建同级监督平台。州纪委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向州委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未完成事项,及时向领导干部发出工作提醒通知,避免工作遗漏。每季度末对照清单进行“验收”,逐条逐项梳理,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并严格进行审核,形成每季度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报告,在州委常委会会议上作专题汇报,对派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纪委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在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为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搭建了平台,确立了抓手,推动党内监督常态化。派单制实施以来,州纪委就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0次,督促整改问题78个。

加强结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不力、担当不够的,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州纪委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直至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按“一人一档”建立履责档案,把领导干部到基层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开展廉政谈话、讲党课作辅导等资料按季度收集整理归档,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程监管,全面反映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同时,把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派单制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派单制实施以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6人,州级领导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89人。(田永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