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通报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08-07 07:35:10   来源:保山市纪委

“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腾冲市纪委对市工信局副局长赵家斌进行提醒谈话。”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保山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及时传达省纪委、监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快查快处工作模式,明确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接收问题线索。收到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线索后,按照干管权限,立即交到各纪检监察监督室和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交到县(市、区)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按照分工,分别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监督室负责督办,对办理过程、调查报告处理建议等全程进行审核监督。

市纪委、监委聚焦重点突出问题,坚持直查快办原则,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由市纪委、监委直接办理的、群众长期投诉、反复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付整改的,实行立项专办,优先办理。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对移交的14个“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1批19件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进行核查,对环境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问责环境违法问题2起5人,以其他方式处理4起5人。其中,乡科级9人、其他人员1人。

同时,在严惩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同时,严格落实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在“廉洁保山”微信公众号及5个县(市、区)纪检监察网站,对生态环境损害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出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用问责利器压实政治责任的强烈信号。(张凯峰  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