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部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认真细致开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排查工作。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贯彻落实意见情况汇报。
紧密结合丽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着力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涉旅案件协调督办工作相结合,紧盯涉旅领域商业贿赂、强迫交易、偷逃税款等案件查办工作,共同打赢旅游市场整治这场攻坚战;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制定《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10类扫黑除恶重点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努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专项斗争联络员制度和每日信息报送制度,制定下发《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挂牌督办办法(暂行)》《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会商机制(暂行)》《丽江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及查办结果反馈工作办法(暂行)》,确保全市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广泛征集涉案线索,采取有奖举报,明确奖励措施,畅通举报渠道,开通电话、信箱等举报受理渠道,通过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广泛发布公告,在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公告、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据统计,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广大群众发布、转发“两高公告”、公安机关通告、市扫黑办通告累计达10万余份(次),结合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旅游市场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全力争取人民群众支持和全面参与,努力营造共同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10类黑恶案件打击重点,开展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摸排工作。对全市464个村(居)委会干部和4829个村(居)小组长开展违法前科及经历调查,建立相应的数据台账;将农村赌博问题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来抓;将各级办理的涉旅行政案件组织开展审查,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做到“侦办一案、打掉一窝、震慑一片”,确保取得实效。(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