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勐卯镇原计生办主任杨强挪用20余万元社会抚养费和罚没收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陇川县清平乡陆昆村党支部书记金麻用违规冒领6814元农村低保金,受到开除党籍、免职处分……”今年以来,德宏各级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赋予乡镇纪委的监察职能,使全体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都处于严密监督之下。全州56个乡镇(含5个农场、1个街道办事处)共立案查处48件69人,结案19件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为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的监督,全州各级纪委、监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努力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瑞丽市纪委、监委率先起草了工作方案,赋予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必要的监察职责,选优配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通过专题培训、岗位练兵、以案代训等有效措施,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监察能力;在全市设立385个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员,设置233个信访举报便民联系栏,实行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市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挂钩乡镇纪委制度。
各乡镇纪委紧盯民生、扶贫、村集体“三资”、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使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都处于严密监督之下。芒市纪委、监委采取“战区分工”的办法,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对应联系13个乡镇(街道、农场)纪委,点对点指导乡镇纪委开展监督、监察工作。盈江县16个乡镇(农场)纪委采用“一月一督导一检查一整改一通报”常态化督查办法,及时发现、纠正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将信访举报工作关口前移,梁河县纪委、监委调整充实村级信访联络员65名,要求重点发现村居“两委”换届、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和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及时报告涉嫌职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把监察职能延伸到村(社区),确保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