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公布群众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06 07:48:46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全面深入推进贡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争取全面铲除县内黑恶犯罪活动,近日,贡山县出台并公布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为共同创建平安贡山、和谐贡山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办法对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黑恶势力;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等11项内容作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线索;凡是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一经查实将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明确规定对举报的问题线索严格执行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发挥新兴媒体关注度高的特点,在贡山发布平台等媒体及宣传栏内,公布了县及5个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及网络、信件举报方式;对党员干部(6类监察对象)涉嫌参与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布了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及网络、信件举报方式。(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