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隆阳区纪委快查快办。”针对以隆阳区水寨乡摆菜村党总支书记金某某为首的6名村干部涉嫌包庇恶势力犯罪的问题线索,保山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同志作出批示。
今年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把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及隐藏在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遏制、腐败问题得以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信访举报3件8人。
加强工作部署。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市纪委、监委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云南调研时要求,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制定《保山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并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统筹协调,相关部(室)互相协调配合的组织架构。建立市纪委、监委定期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开展分析研判、作出安排部署、及时指挥调度、加强督促指导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推进,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各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结合驻在部门各自职能,对系统内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委、监委。
加强线索管理。利用“12388”投诉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微信举报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走访力度,主动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的重要内容。建立问题线索的台账管理和快速处置机制,进行归口管理、专项登记,每月向上级报送问题线索清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以及相关典型案例。与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问题线索联动沟通和移送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
加强问责追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督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应强烈、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对因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落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张凯峰 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