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03 07:57:18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景洪市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共查处“六个严禁”方面的问题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提醒谈话1人,通报批评3人。

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整治合力。结合职能职责,明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7个单位为“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主责部门。同时,各乡镇(街道)、农场纪(工)委对本地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突出整治重点,提升整治效能。主责部门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等重点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查自纠,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情况报告,切实抓好抓细专项整治工作。

落实长效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形成常态;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