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洪市聚焦主责主业,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持续高压整治“四风”,正风肃纪不停歇,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氛围。
注重培根固本,抓实教育引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以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为出发点,常态开展党性党风、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思想道德教育;抓好预防提醒,通过发送廉政短信;用好警示教育基地、庭审警示课堂,不断强化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抓住民主生活会、廉政谈心谈话、集体约谈、诫勉谈话等工作,大胆践行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提醒教育常态化,培根固本经常化,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讲究方法措施,掐准“病发源点”。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建临时检查组、专项检查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钱物、收受红包礼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务接待超标等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强化暗访、检查过程中采取“一对一”提醒、督导和关爱,让被纠单位和个人,真心虚心、全心用心接受,严防“四风”问题由小变大、量变引起质变。今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267次,检查单位1854家次,发现问题23个,解决问题23个。
健全纪律要求,收紧监督链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力戒“酒桌文化”“酒场潜规则”等顽疾陋习出发,发出并重申禁酒控酒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类;组织或参加婚丧喜庆、私人聚会聚餐等非公务活动时,不得过量饮酒、酗酒滋事等,为严防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行为失范、道德失守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健全授课机制,实行分级安排,对口授课,发挥转隶干部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势,面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各部门单位授课暨抓实预防犯罪,今年以来,共对外讲授预防犯罪课6场,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