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积极探索实践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机制,构建以自我监督为主体,融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家庭监督、舆论监督于一体的立体化监督机制。
聚焦“关键少数”,消除监督盲区。研究出台“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将全州所有处级干部纳入监督范围,重点监督工作时间以外在各种社交场合、公共场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作风规定、社会公序良俗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在社区、家庭中的道德品行表现等。各级各部门积极跟进、参照执行,相继制定出台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把监督管理的对象延伸到科级及以下干部。
盯住干部“三圈”,提高监督“精度”。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不可参与、实施的15种行为,涵盖了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拓展细化监督内容,把在公共场所酒后滋事、无理取闹,不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等行为纳入监督内容,使监督领域覆盖更广泛,行为规范更具约束力。
整合监督力量,多维立体监督。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信息及其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在网络、媒体和各级办公场所等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信箱和电子邮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在退休干部和社区干部、居民中聘请监督员,制发“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监督卡和监督信息报告表,对照“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规定每年10月份填写监督情况报告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交州纪委备案。州纪委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情况,每年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向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及其配偶了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至目前,聘请监督员79人,开展问卷调查3次,发放问卷调查表25388份,收集问题反映959个。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实行信息季报和直报机制,规定监督员每季度收集领导干部表现信息,定期向州纪委报送情况,重要事项随时报送,24小时畅通直报渠道。实行信息通报机制,要求处级干部居住地所属公安派出所、社区等加强对辖区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州纪委通报情况,州纪委定期不定期到公安派出所、社区走访了解情况。制定开展问卷调查的工作流程图,提高针对性和操作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对收集到的有关问题责成业务部门迅速介入开展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监督实效。根据监督检查收集到的问题,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党委(党组)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一般性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构成违纪的,立案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档案,如实记录群众举报、问卷调查、监督员反馈情况、调查核实情况等事项,并列入个人廉政档案管理。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和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至目前,州委主要领导共开展提醒谈话11人,州级领导共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162人。(田永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