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西县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协同进行。重点整治全县各级各部门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以任何名义,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宣传教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等步骤进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不走过场,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敢于担当,精心谋划,周密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好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对于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现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的,一经查实无论数额多少,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收受‘红包’放任不管、知情不报或参与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木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