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龙县纪委、监委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强化对党员干部约谈提醒,有效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的监督效应。
把常规约谈作为督促各级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以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生态文明建设、两违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为重点,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16个乡镇党委、纪委、玉龙山办事处和14个县直部门的47名主要负责人进行分批约谈,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主体的责任。
“对乡镇党委、纪委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约谈,目的在于督促提醒各级责任主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上半年,该县纪委、监委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两违整治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着眼于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轻微的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8人,其中,常规约谈47人、提醒谈话10人、函询1人、诫勉3人、通报7人。
“党员干部身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要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等措施,及时咬耳扯袖,让他们在红脸出汗中,增强纪律意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寸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