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沾益区积极探索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为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该区修订完善了各级党(工)委(党组)工作规则,未设立党(工)委(党组)的单位对照党章新要求、工作新形势制定部门议事规则,全面理顺重大事项决策议事程序。严格执行《云南省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明确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末位表态等机制,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同时,实行“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制定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和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的“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并适时进行实地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指正直至组织处理,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对‘一把手’实现有效监督,必须从‘八小时之内’的监督延伸至‘八小时之外’。”为管住“一把手”八小时之外言行,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党政主要领导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等需按照要求及时报区委、政府备案。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在定期抽查中发现不如实报告的及时追究责任。
将“一把手”权力监督作为巡察工作重要内容,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选人用人等方面,对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共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45个,提出意见建议51个。
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审查调查、专项巡察中发现的“一把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持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今年以来,共处置反映“一把手”的问题线索3件,谈话函询2人。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办理上级交办督办件41件,问责“一把手”2人。
同时,积极探索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责任。今年以来,全区运用“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4人。(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