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纪委坚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2016年以来,共问责党员干部29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3人,一般干部16人;问责党组织5个。
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学习曝光的典型案例,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法庭庭审现场听审,通过真实的人和事例从心底受到震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警醒自己不能踏入禁区。通过多形式把教育贯穿于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之中,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警示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宽严相济并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为避免出现想干事者因怕被问责而不敢干事的情形,严格区分干事创业和违法乱纪行为,制定出台了《永德县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明确了“护航”与严惩界限、可以容错的情形、不能容错的范围、不受影响的结果。并且让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创新和“能干事、想干事、会干事”的党员干部“心气顺、底气足”,为全县的党员领导干部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用好问责利器。持之以恒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以“零容忍”态度,对扶贫领域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防止责任和问题“空转”,真正把责任扛起来,以问责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强有力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落细。同时,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李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