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接受省纪委监委办案质量和处分执行工作情况检查

发布时间:2018-08-01 07:58:30   来源:保山市纪委

7月24至26日,省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室和第七纪检监察审查室一行4人,对保山市纪委、监委,腾冲市纪委、监委,龙陵县纪委、监委办案质量和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案件卷宗,查看了工作台账。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接受信访举报518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83件,谈话函询127件次,了结323件次。立案189件2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4人,刑事处理32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51人次,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407人次,回访教育143人次,审核问责事项57起81人2个单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具体实践中,始终贯穿突出“三个重点”,着力“三个保障”,营造“两个氛围”,强化“三项工作”的工作思路,夯实制度基础,彰显刚性约束。规范办案流程,实现实体和程序并重。标准化建设办案场所,办案安全硬件保障到位。强化业务培训,努力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厚植“六必知”“两不许、一报告”基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做实“两清单一笔录”,严肃案件定性量纪。坚持以案释纪,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

据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在办案和处分执行工作中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抓案件质量;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不断强化查办案件专业化水平。(杨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