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确保结果客观真实

发布时间:2018-08-01 07:46:54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坚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从严压实职责任务,提高考核效率、减轻被考核单位负担,突出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模式,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近日,根据州纪委要求,贡山县纪委就做好2018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工作,明确了相关规定。

取消纸质台账。今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采取季度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定,通过查阅、评估电子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取消纸质台账,切实减轻被考核单位工作压力,节约行政办公成本,为实现2019年线上信息化考核评估工作打下基础;季度督查坚持客观、真实、准确反映被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完成时限,突出工作是否抓在平时、抓在日常。

压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足功夫,对查找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力亲为,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标,通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强化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监督检查,以季度督查和每月重点抽查相结合,严格按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季度督查表》逐项检查,认真记录,综合评价,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业务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排名靠后、问题清单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县纪委、监委领导将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倒逼各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