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胜县纪委、监委抓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审核工作,防止出现党员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先进”“争议代表”等问题的产生,有效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把对党员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核作为实践“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认真开展对全县党员遵守“六大纪律”、其它党内法规规定执行和履职尽责情况等重要问题进行审核评价,严把党员干部“廉洁关”。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有关组织对党员提拔调整考察、评先评优推荐、资格确定阶段,县纪委、监委依据各单位和组织来函,组织有关人员向信访、纪检、案件管理、案件审查等办案科室发出党员干部征求意见表,对党员是否有未查清举报投诉问题、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有关情况逐一审核,并于2日内依据审核情况向来函单位和组织书面复函。复函作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有关组织对党员作出有关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被采纳和应用。
1至7月,永胜县纪委、监委累计对37个单位和组织参加评先评优的47名、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的51名和干部提拔调整的18名共11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洁体检”。(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