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维西县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处理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1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70人,第二种形态8人,第三种形态3人,第四种形态1人。
立足思想教育,常抓不懈。依托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平台,在重要节点及时向党员干部发布廉洁提醒公开信,在廉政教育基地开辟警示教育专栏,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和法律意识,持续营造遵规守纪的氛围。
以制度推动常态化,把好第一道关口。制定《维西县“谁分管谁监督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坚持和落实各级党委班子成员与所分管党员干部谈话等制度,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上半年针对各种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70人。
精准把握纪法界限,防止“小错”成“大错”。继续把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形成持续威慑,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严格依照党纪法规,使给予的处分与其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件,结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全要素运用12种调查措施,采取留置措施1人。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的重要手段,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依法把握好‘四种形态’间的适用与转化,发挥出最大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维西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