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贡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聚焦扶贫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监督执纪,强化审查调查,有力地提升了全县案件查办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
县监委成立后,增设了3个纪检监察室,使监督执纪部门达到9个,大大提升了一线监督办案力量;成立派驻纪检监察部门11个,对全县5个乡(镇)、56个县级部门开展执纪监察职责,有效发挥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认真参加省、州纪委监委电视电话业务培训会议等专业知识学习,认真开展“一把手”授课、集中学习日、微党课等学习活动,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和综合能力得到的明显提升,监督检查次数、立案数、办结数与比往年相比均成倍数增长。
严肃执纪惩处,坚持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做好保驾护航的总体目标,根据贡山县《2018年下半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问题清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督查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十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了贡山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六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纪律要求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同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监管责任缺位的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截至目前,10人因违纪违法分别被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了有效震慑。(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