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姚安县聚焦问题线索,注重从“四项谈话”、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1至6月,该县共处置问题线索46件46人。
注重从“四项谈话”中发现问题线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增强“四项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谈话函询上深化,严格标准,改进方式,加大抽查核实比例,实行谈话函询采信告知制度,接受组织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今年1至6月,该县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51人次,组织提醒谈话10人次,函询谈话9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
注重从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严格落实《楚雄州州、县市党委巡察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落实好《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质量,坚决杜绝发生人为减弱处分档次的情况,坚决杜绝敷衍塞责等问题。今年1至6月,县委第三轮巡察发现的83个问题已整改82个,移交的5件问题线索已办结;县委第四轮巡察发现的42个问题已整改39个,移交的8件问题线索正在办理;县委第五轮巡察发现问题88个,问题线索8条。
注重从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作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重点核查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坚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低保补助资金、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惠民资金”公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惠民政策落实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今年1至6月,组织乡镇纪委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开展抽查6次;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立案审查2件2人,给予党纪处分2件2人。(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