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8-07-25 07:48:14   来源:昆明市纪委

“经盘龙区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经盘龙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你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这是盘龙区纪委、监委宣布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政务处分时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好主责主业工作的同时,一手抓纪律审查,一手抓警示教育,把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作为重要环节,把宣布处分决定、回访教育、通报曝光当成警示教育课堂,取得党纪政务处分与警示教育“双轮驱动”的良好效果。

以案释纪,增强纪律意识。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工作治本功能,改变以往单一宣布处分决定的做法,重视发挥宣布处分决定时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查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都要到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大会,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使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让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以最直观、最真实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达到惩处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目前已对34名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回访教育,体现严管厚爱。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制定出台《盘龙区纪委监察委对2017年度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注重“对症治疗”和“因人施教”,详细了解受处分人员自受处分以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档案,与受处分人员交心谈心,进行思想上的再教育,今年1至6月,共开展处分期满提醒教育41人次,恢复4名干部的党员权利,帮助受处分党员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继续发光发热。

通报曝光,发挥震慑效应。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紧抓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庆日、重点人员,充分利用省、市纪委监委网站、报纸杂志、新媒体等,多角度、全方位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发挥典型震慑作用,教育党员干部守“底线”不碰“红线”。今年以来,已通报曝光本级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批10人。持续向全社会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罗婷婷  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