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以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激发行业部门和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把生态环境监管责任的“担子”挑起来。
建立联动机制,提升监督效能。成立环保督查“回头看”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依纪依法进行查处,以严肃问责倒逼行业主管部门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建立问题调查协作机制,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促进精准监督、精准问责。
强化线索处置,凝聚监督合力。对环保督查“回头看”问题线索统一受理、归口管理,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干管权限分类规范处置,对分流转办的问题线索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强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案管、案审、执纪审查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对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分析研判,从严从快查处,及时上报责任追究情况,积极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严肃责任追究,形成监督震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云南省实施细则,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组建3个专项检查组,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保问题,严肃查处履职不力、监管缺位的单位或个人。对环保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激发各行业部门和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一盘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截至目前,富源县共收到并办结环保督查“回头看”交办问题11件,处理党员干部18人,其中,提醒谈话6人,通报2人,诫勉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刘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