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洪市坚持从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出发,注重抓早抓小,抓实腐败预防。
“用好媒介”抓预防。节日前夕向全市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全市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公款吃请、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节日病”发生,自觉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同时,将重要工作内容及典型案例通过“美丽景洪”微信公众号传播,拓展和深化廉政教育的广度和力度。
“抓住节点”扩宣传。将查办的典型案例制作成宣传展板,同时,结合今年的重点工作、专题任务,将扫黑除恶、婚丧嫁娶新规、禁酒控酒纪律要求等融入其中,在全市各乡镇民族传统节日上巡回宣传。1月至5月,共开展宣传活动1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用活典型”强震慑。每年定期召开典型案例通报会,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全市干部。利用法院开庭审理景洪市党员干部违法案件,开办“现场法治教学”,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守住纪律底线,廉洁修身,规范用权,认真履职。
“家庭助廉”新举措。以“小手拉大手,童趣美景绘廉洁”为主题,进行书法绘画作品创作,鼓励干部及孩子们充分发挥想象,以书法绘画创作表达心中对“家风和廉洁”的理解,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爱岗爱家,争做“廉洁家庭”“最美家庭”,进一步弘扬廉洁文化。
“重点对象”强教育。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主要领导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的单位确定为重点对象,加强教育提醒和整改跟踪。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以及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党政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要求被诫勉谈话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反馈问题不放松,制定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整改方案,用实际行动落实整改。同时,明确整改时限、确定验收时间,保证教育提醒内容的落实。(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