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时间:2018-07-18 07:50:30   来源:昭通市纪委

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实际,昭通市纪委、监委进一步突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坚决守住安全工作底线,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稳步推进。

学习培训与研究分析同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培训近20余次,安排骨干对安全文明办案业务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层层签订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办案部门人员强化自身业务素质提升,深入学习领会宪法、监察法有关内容,牢记中央、省、市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和机关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围绕存在问题,实行“开小灶”“点穴式”针对性培训,有效遏制安全问题的发生。

任务明确和责任落实同步。印发《昭通市纪委监委关于成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组建审查调查安全机构,推动安全监督责任前置。将县(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明确由联系纪检监察监督室具体负责,进一步统筹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力量。将遵守办案时限、完善手续办理、严格程序审批、规范措施使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安全防范等工作情况监管纳入“大案管”格局。

“走读式”谈话和全程监管同步。在确保物理隔离和不链接互联网前提下,将市纪委、监委新建谈话室监控系统通过搭建专线方式,屏蔽录音,保留图像,直接联通案管部门专设涉密办公室,对谈话情况进行全过程、全覆盖动态监管。对出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排除,对监管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实现了从“查看录像事后监督”到“全程直播事中监督”的转变,确保监管部门和监管区域无缝对接。

重点监管和细节监管同步。建立“凡进必检”安全检测制度,凡进入留置房间,必须严格实行安检,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建立留置对象“两体检一会诊”身体动态监控机制,每天至少进行早晚两次常规体检,每月进行一次医院专家会诊检查。建立责任落实制度,明确审查、陪护、值班、医疗等人员安全责任,每次审查组开展谈话讯问前,驻点医生对审查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后,提出“是否可以开展谈话、讯问”的明确意见,确保审查调查在安全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留置措施13人,已解除10人。(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