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全面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

发布时间:2018-07-18 07:54:35   来源:丽江市纪委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古城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

强化宣传效果。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实现区、乡、村(社区)三级涉黑渉恶问题宣传全覆盖,区内形成了涉黑渉恶就打的态势。

畅通群众诉求。利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发挥执纪监督、巡察“探照灯”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扩大线索的收集来源,广泛收集涉黑渉恶线索。

拓展线索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各派驻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督促指导,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组建线索信息排查组,深入群众矛盾相对较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村社,深入到群众中,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沟通,了解和掌握村社涉黑渉恶的实际情况,有效拓展线索渠道。

强化监督检查。成立专门的督导检查组,重点针对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派驻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排查,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潘青松  和淑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