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市纪委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目前,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对55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通报6人,提醒谈话24人,批评教育2人,责令作出检查23人。
优先办理问题线索。全力配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列出问题线索清单,逐件督办、逐件销账。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专门登记建档,实行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
依规依纪查处问责。保持执纪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压态势不放松,紧盯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高举问责“利剑”,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和阻碍整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问责追责,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铁纪推动责任落实。加大环保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力度,解决有件不办、压案不查、执纪不严等问题,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通过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用铁的纪律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