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巍山县纪委对大仓镇两名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问责,对其中1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问责,释放处置环保问题毫不含糊、查处环保问题从严从实从快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力震慑。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巍山县纪委、监委积极作为,切实增强交办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和后续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7月2日,巍山县纪委、监委收到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关于大仓镇环境保护问题信访件,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核实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实地就信访交办件内容进行查证核实,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形成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大理州纪委、监委。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对该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由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对县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进行提醒谈话。通过严明的纪律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认真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切实解决环保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
“我将以此次提醒谈话为契机,正视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保护住‘绿水青山’、守护好‘金山银山’不懈努力。”巍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在谈话后表示。(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