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追逃追赃工作,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印发《中共保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全力织牢追逃追赃“天网”,切实推动追逃追赃工作见实效、出实绩。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做到“百名红通”案件与其他案件同步推进,坚持追逃防逃一起抓、追逃追赃一起抓、受贿行贿一起抓。积极制定2018年追逃追赃工作要点,列出追逃追赃工作要点,并明确相关责任分工,织牢追逃追赃天网,让腐败分子“插翅难逃”。同时,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追逃追赃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出境追逃追赃、边控技侦、反洗钱查询、协查措施等方面的“绿色通道”制度,为深化追赃防逃提供制度保障。
为确保追逃追赃工作务实有效,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好相关分工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保障,同步推进追逃追赃工作。要求市委组织部、市追逃办等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证照管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有违纪违法线索人员和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要求人民银行保山中心支行、市公安局等责任单位,建立跨境资金监测异常线索移交机制,及时做好防逃工作。对于列入中央追逃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名单的案件,各县(市、区)要对本县(市、区)外逃案件进行办理和督促,市追逃办要加大督办力度。
将追逃追赃工作成效纳入全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报告外逃人员情况,落实上级追逃追赃工作部署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落实好追逃追赃各项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失密泄密的,要严明纪律、严肃追究责任,以监督问责推动任务落实。(杨新华 王居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