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工作要求上来,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移交问题调查处置,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重点对“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和阻碍整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抓环保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查办移交案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建全处置机制。对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和责任追究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分类处置,优先办理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并及时作出结论,专办件一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意见,3个工作日内作出问责决定。
加大督办力度。持续加大督办和指导力度,推动解决有件不办、压案不查、执纪不严等问题,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典型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件调查处置、问责追责不力或者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严肃执纪问责。重点对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未依法受理、处理检举举报,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以及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和虚假整改,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确保问责追责工作的实际效果。
截至目前,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元谋整改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对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9名干部进行了问责。(李坤兰 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