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强化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构建全方位监督格局。紧紧盯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和人员开展巡察,找准问题穴位,深入了解情况,将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提高巡察质量和效果。各派驻(出)机构准确把握监督执纪职责定位,在强化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上着力,“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显现,有力地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上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215件242人,同比上升29.5%,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32件32人。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宽严相济的原则体现到纪律审查各环节,落实执纪监督全过程,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随着工作理念的更新、工作方式的转变、“两个责任”的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在工作中逐步体现。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32人,占68.3%,同比上升50.2%;从第二种形态看,给予党纪轻处分相比去年略有上升,给予组织处理的人数也有所增加,正在向纪律轻处分成为“大多数”的方向迈进。从第三、四种形态看,均呈下降趋势,渐成“极少数”。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公款旅游、违规宴请、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得到遏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确保政法机关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协同推进。今年以来,全市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个,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4个,问责领导干部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曝光1批次5起7人。(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