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防止假借外出考察学习等名义进行公款旅游度假等腐败行为的发生,坚决铲除变相挥霍公款的腐败土壤,贡山县印发了《关于做好外出考察学习报审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报审制度,严肃规定相关纪律要求,提高外出考察学习报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
《通知》对考察学习严格控制,规定外出考察学习活动是指全县各单位3人以上到本地区以外的地区考察学习活动;所有外出考察学习应明确目的、参加人员、日程安排、经费预算,原则上州内考察学习不得超过5天,省内考察学习不得超过7天,省外考察学习不得超过9天;经批准的外出考察学习,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和路线进行,不得擅自变更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
《通知》对审批制度规范程序,按照“谁主管(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所有外出考察学习必须提前3天填写审报表报经领导审批后,分别送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备案。
《通知》明确,在外出考察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少数民族地区考察学习,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做到客随主便;严禁借机大吃大喝,变相进行公款游玩、休闲度假等腐败行为;严禁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安排的各种考察学习,或从事与考察学习无关的活动等;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对有关领导进行追责。(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