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切实把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纪委、监委职能职责,扎实做好“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好“回头看”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下发《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成立责任追究组。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建立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强化直查快办和协作配合机制。在依法依规依纪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加快内部审批、研究审议程序。对交办转办的环保督察问题线索,坚持1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意见,3个工作日内作出问责决定。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对接联系,认真了解核实情况,准确认定责任、恰当规范提出问责方式。
强化督促督办力度。由市纪委常委带队赴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督办和指导调查处置、追责问责等工作,推动解决有件不办、压案不查、执纪不严、问责偏轻等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统筹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会同主责部门深入实地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转办件督查督办、复核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大边督边改力度,杜绝办理过程中“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漏报瞒报”等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截止2018年6月30日,市纪委共收到边督边改转办件31件,已办结29件,办结率94%,对存在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3个问题进行追责问责,给予通报问责9人、谈话诫勉问责1人;进行提醒谈话2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人。收到“未批先建”问题转办件3件,对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通报问责5人,诫勉问责3人),提醒谈话1人,并将责任追究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曝光。(谢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