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亮剑”

发布时间:2018-06-30 07:59:29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隆阳区通报曝光2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对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存在以改代罚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1名干部给予诫勉谈话的问责;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未认真履职,未发现两家养殖场长期未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的问题,致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隐患突出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1名干部给予通报的问责。

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切实转变发展理念,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相关责任部门要履职尽责,着力解决好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高污染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硬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严肃查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尤其是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和突出问题,大力推动作风建设。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黄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