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29 13:58:28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召开落实办案安全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州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认真梳理总结近期案件办理安全方面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办案安全进行了安排部署。

自州监委组建以来,迪庆州始终坚持安全办案底线,把安全要求做为办案生命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主动作为,不断规范、完善办案制度和程序。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十条禁令”,不折不扣规范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办案组长、保密员、安全员三级负责制,压实办案人员保密安全责任。

与此同时,规范建立了纪检组办案谈话制度,制定《审查谈话安全方案》,坚持谈话一人制定一方案,建立安全规章制度,按规定要求,始终坚持被举报人、被反映人及涉案重点人谈话必须到迪庆州纪委谈话室进行,严格做好谈话地点、谈话准备、谈话通知、谈话实施和谈话结束等5个重点环节的安全工作。

“为确保大量调查谈话顺利进行,夯实安全责任,每件案件都明确了安全员责任人,落实组长负责制等,全力以赴共同把责任担负起来,强化办案取证、谈话等纪律要求,坚决做到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廉洁办案。”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和丽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