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宁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组,集中时间分别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涉及的县环保局、国土局、公安局、林业局等14家单位开展了专项纪律检查。
检查组听取各涉及单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各涉及单位均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全面启动涉及华宁县的17个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完成13个问题整改,其余4个问题正按照时限要求有序推进。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转交华宁办理的6件转办件,已办结6件,办结率100%,问责2人。
针对实际检查情况,检查组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得到查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月报表按时按质上报。要细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对整改事项实行挂图督办、跟踪问效,杜绝发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整合环境监管力量,提高环境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从严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后期督察,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问题,以及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从严快处,严肃追责问责。(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