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弘扬时代新风。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试行)》。
强化宣传教育,引领节俭文明廉洁礼俗新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把强化省纪委、监委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宣传渠道,充分利用聂耳大众文化小分队、廉政文化宣传平台、民族民间文艺活动等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等乡风教化资源,把规定精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用身边事身边人强化教育引导,增强农村群众的认同感和自觉性。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要带头学习领会,引导农村群众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风尚。同时,曝光一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典型问题,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
带头执行规定,释放操办婚丧喜庆榜样力量。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事、带头从严控制宴请范围、严格执行宴请标、带头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发挥文明村镇在模范遵守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排头兵”作用,把推进移风易俗的要求贯穿于提升创建成果的全过程,有效引领文明乡风。在抓好文明村镇创建的同时,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创建也要发挥对移风易俗的推动作用。
健全完善制度,构建从俭操办婚丧喜庆长效机制。要求村党组织、村委会要做好建立红白理事会的各项工作,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规范红白事宜操办流程。县区、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工作指导、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村党组织、村委会要根据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形成婚丧喜庆公约,以村规民约形式公告乡邻。乡镇和村“三委”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操办农村婚丧喜庆事宜专门工作台账,严格执行申报备案和公示制度。要强化制度约束,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形成抵制高价彩礼、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政策制度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操办婚丧喜庆规定落地生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将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制定方案,全面抓好落实。要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建立县级统筹、乡级监管、村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把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文明村镇、美丽乡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随机调研、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个别访谈等方式,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操办或者违规参与婚丧喜庆行为,坚决纠正基层干部在教育、劝阻村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王晨秋)